根据法律规定,网购买到假货,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维权。
第一,产品质量法规定,销售产品,不得掺杂、掺假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。如销售假货,应赔偿损失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,经营者应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,不得作虚假宣传。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质量等问题提出的询问,应作真实、明确答复。对不符合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质量状况的,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。
第二,可向生产者讨说法。网购时,要问清厂家,收到假货,即可以要求厂家赔偿损失。
第三,可向网站讨说法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,以广告、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或其它方式表明商品质量状况的,应保证实际质量与标明的质量相符。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,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。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,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因此,网购假货后,可要求网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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