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后多年未育能否准予离婚

结婚后多年未育能否准予离婚

 车**与古**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。恋爱期间双方相处得不错,在建立了感情的基础上,双方决定结婚。在婚前检查中,古**被查出患有子宫肌瘤,但这没有胆档住两个年轻人追求幸福的脚步。20004月,他们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了结婚证。婚后一段时间内夫妻
感情较好,为治疗古**的病,两人四处奔波,但是病情未见好转。一晃五年过去了,古**始终未有怀孕的迹象。为此,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。车**与古**经常为无法生育发生争执,20058月,车**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要求与古**离婚。nL8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    车 **提出,我与古**婚前体检时即发现其患有子宫肌瘤,影响生育。我当时考虑到家里已为结婚准备妥当,客人也请好了,如果突然不结婚会丢面子,基于这种想法,我就勉强与古**结了婚。婚后我也带古**四处求医,花了不少钱,但无任何效果,思前瞻后,我决定起诉与古**离婚。nL8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    古**提出,结婚是我们自愿的,车**明知我患有子宫肌瘤可能影响生育,但是他接受了这一事实并与我登记结婚。车**要求与我离婚不符合敬昏姻法》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,请求法院驳回车**的诉讼请求。北京离婚律师指出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人民法院准予解除婚姻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在本案中,本案中车**与古**婚前相处融洽,建立了感情墓础,在得知古**有子宫肌瘤可能影响生育的情况下双方仍然登记结婚,可见婚前基础较好。婚后为治疗古**的疾病,双方四处求医,尽了很大的努力。男女都有生育的权利。但不是每个人都有生育的能力,当生育方面存在问题时,夫妻双方应冷静对待,积极想办法治疗疾病,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生育问题是不可取的。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加强沟通、互谅互让,夫妻关系是可以得到改善的。因此,本案不能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。应依法驳回车**的离婚诉讼请求。nL8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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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8-05 22:04:06 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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